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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  点击数:
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有关政策规定
一、年龄要求
男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女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具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三、应征报名程序
(一)男兵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即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应征地可选择高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补偿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检初考: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步体检和政治考核,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考:根据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高校大学生参加政治考核。
4、审批定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高校大学生,按规定择优批准入伍。
(二)女兵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6月25日开始,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网页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女生不需要兵役登记)。应征地可选择高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8月5日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补偿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检初考:根据通知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市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考,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检考评:送检对象根据应征地市级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
5、审批定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高校大学生,按规定择优批准入伍。
四、个人发展方面
(一)入伍后选拔军官
(1)普通高校在校生士兵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学:①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士兵,放宽1岁。②义务兵考生入伍满1年,士官考生(含直招士官)入伍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
(2)统招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专升本考学:①入伍前为参加全国高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录取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②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可放宽1岁。③义务兵入伍必须满1年,士官考生入伍满2年、不超过3年。④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本科毕业生士兵直接提干:①入伍前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以二本以上为主,三本、专升本必须为班长、副班长或立三等功以上。②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26岁,立二等功以上的可放宽1岁。③截止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④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团以上单位表彰。
(4)作战部队优秀士兵保送入学:①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战斗班的班长或技术尖子。大军区级以上表彰的重大典型、英模人物不受限制。②荣立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③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连续工作3年以上。④截止当年1月1日不超过25周岁,大军区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放宽1岁。
(二)退役后就学
(1)退役后入学或复学:①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③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④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后专科升本科: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退役后考研: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③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指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④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退役后就业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河北省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河北省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4)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参加其他非单独招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退伍地在唐山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唐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接收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唐山市国有企业拿出每年企业聘用职工总量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6)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退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7)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经济待遇方面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义务兵:第一年每月为850元、第二年每月为950元。士官月工资:下士最低为4200元,中士最低为5400元,上士最低为6200元(以上工资未计算骨干费、特殊岗位津贴、防暑降温费等其他补助,因服役地区和军兵种不同略有差异)。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户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大学生义务兵(包括符合条件的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录取的新生)家庭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进藏和到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唐山市批准入伍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义务兵役,每年再增发2万元。
(3)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唐山市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4)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5)退伍费。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2000元退伍费。
(6)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以唐山市2016年入伍新兵为例,2016年唐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72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23元、城镇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0元,全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0元。
高校大专生在部队服役2年,经济上可以拿到
第一年津贴:850*12=10200元;
第二年津贴:950*12=11400元;
2年优待金:18300*1.5*2=54900元;
国家退役金:4500*2=9000元;
退伍费:2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3725*1.5-9000=41587.5元;
学费补偿代偿:8000*3=24000元;
合计153087.5元。
高校本科生在部队服役2年,经济上可以拿到
第一年津贴:850*12=10200元;
第二年津贴:950*12=11400元;
2年优待金:18300*1.5*2=54900元;
国家退役金:4500*2=9000元;
退伍费:2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3725*1.5-9000=41587.5元;
学费补偿代偿:8000*4=32000元;
合计161087.5元。
以上是按唐山市平均水平计算,因各县(市、区)情况不同,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高校毕业生参加直招士官招收有关政策规定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法及入伍程序
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河北省招收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报名,每年5月份开始征召,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8月1日批准入伍。
三、授衔级别
直招士官入伍后,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四、优待政策
(一)直招士官入伍后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
(二)自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国家资助,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提干、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学、作战部队直招士官优秀士兵可保送入学。
(四)被批准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唐山市县级兵役机关和高校征兵咨询电话
 
路南区
2068400
华北理工大学
8805110
路北区
2068410
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
88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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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420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7877224
开平区
2068430
华北理工大学迁安学院
6336321
丰润区
2068440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5030500526
丰南区
2068450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8738124
玉田县
2068460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64785
遵化市
2068470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3049265
迁西县
2068480
唐山师范学院
3863379
迁安市
2068490
唐山学院
2792093
滦县
2068500
 
欢迎 广大有志学子踊跃报名参军,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滦南县
2068510
乐亭县
2068520
曹妃甸区
2068530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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